隨著中國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和金融市場的日益活躍,以消費信貸為主體的個人金融業務,近年來逐漸成為銀行業務新的增長點。僅2009年上半年個人消費貸款累計新增6508億元,比去年同期多增3917億元。但同時暴露出來的違規操作現象,特別是「假按揭」、「頂冒名」以及貸款挪用等。

個人金融業務服務的客戶群是個人,他們信用能力的差異化十分顯著。目前,商業銀行針對「個體風險」的防範手段是單純提高利率。但高利率超越了個人還貸能力就成了形同虛設的條件,而且利率定得越高,把守本分的好客戶擠出去的「逆選擇」問題就會變得越嚴重。通過這種業務模式去擴大個人信貸業務會造成未來系統性風險不斷膨脹。

對個人差異化的識別不足所帶來的系統性風險,目前銀行規避模式無法有效應對。這一癥結與中國個人徵信系統起步晚、信息容量有限不無關係。最受人詬病的是對由於非主觀原因造成不良記錄的用戶不加區別,這樣一方面引發客戶與商業銀行的矛盾;另一方面,由於銀行不加區別地將出現不良個人記錄的貸款客戶拒絕於門外,致使這些客戶只能選擇民間借貸進行融資,使民間借貸需求擴張。

多元化的徵信供應渠道,以及個人徵信信息的豐富與多樣化,無疑有助於風險差別化管理由潛在需求轉化為現實可能。而徵信制度的完善,也會使個人對差異化金融 服務的需求上升。《徵信管理條例》雖然在徵信信息採集、保存、加工、使用、披露、安全、隱私界定和保護,個人信息權利的行使和訴權等制度設計中存有詬病之處,尚待繼續努力,但突破毋庸置疑。對此,剛剛摘冠諾獎的美國女經濟學家奧斯壯的研究指出,激發和保護公眾關心社會公共事物和公共目標的公民品質更重要。理解信用也是「財產」一部分。

中國金融創新尚處於發展的初步階段,金融創新嚴重不足,業務創新層次淺。消費類金融產品創新多以移植國外成熟產品和模式為主,缺乏系統性、科學性和規範性。從此意義上講,徵信系統的建設和消費金融的完善,需要每一個公民都積極參與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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