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6系列戰機問世至今滿35年,訂單累積超過4600架,至今仍在量產,使用者包括我國在內多達25國,是國際軍用機市場少見的長青樹。除美軍外,該型戰機使用國中,就數以色列與巴基斯坦兩國空軍實戰經驗最豐富。這兩國都與解放軍有密切的軍事科技情報交流,不久前建政60週年閱兵典禮中亮相的共軍新一代殲十型戰機,就是以超越F-16為性能設計指標。不僅以色列曾對殲十戰機研發提供技術諮詢協助,巴國軍方甚至讓共軍試飛官檢視並試飛該國空軍的早期型F-16,共軍對該型戰機的硬體性能與軟體的戰術戰法已累積大量資訊。

美國最近批准出售巴國一批F-16C/D戰機,並將巴國空軍早期型機航電規格,提升為與我國空軍現有機型相同的航電系統規格(我國曾分攤航電性能提升計畫研發經費),美方雖對巴國設下嚴格保密條款,但仍難保巴國不會將F-16C/D 的軟硬體機密與作戰教範洩露給共軍。由於共軍對F-16整體戰力已有相當深入瞭解,我國添購F-16C/D恐淪為高成本、低效益的軍事投資。巴、以兩國與對岸軍事交流密切早已不是新聞,政府與國防部到底是刻意隱瞞,還是根本沒下功夫蒐集資訊?

F-16C/D雖較F-16 A/B戰機更強化對地攻擊性能,但美方若不願出售配套攻擊武器,如反輻射飛彈、全球定位導航JDAM,增程油箱,甚至移除航電系統的對地攻擊模式軟體,我國買到的F-16C/D形同被拔牙老虎,軍事嚇阻價值大減,軍購徒然淪為向美國繳保護費而已。在對岸解放軍陸基防空飛彈射程已可涵蓋台灣西岸空域情況下,從軍事層面觀之,這批戰機等於一升空就會遭到對方防空飛彈鎖定,效用令人存疑。

縱使美方批准出售F-16C/D,對照波蘭採購48架同型機交易總價約35億美元,並爭取到技術轉移與工業互惠對沖貿易(offset)回饋總金額高達26億美元,或南韓向美國採購40架F-15K總價42億美元,所獲得的技術轉移與對沖貿易價值達29億美元等例,立法部門對未來類似軍購均應嚴格把關,督促行政部門必須比照1970年代在台灣生產F-5E/F戰機前例,由漢翔航太組裝生產,並爭取合理金額與比例的對沖貿易回饋與技術移轉,不宜任由賣方予取予求。

#航電 #美國 #軍事 #美方 #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