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修正「高雄市風景區門票收費自治條例」案,將現行「身高在一二○公分(或六歲)以下之兒童」得免購門票條文,改為「未滿六歲之兒童」。

修正案昨天已在議會法規委員會一讀通過,府會對此都有高度共識。家長們也很認同。

新辦法適用地點有動物園、貝殼展示館、旗幟展示館、高市各風景區旅遊中心陳列館等。

#兒童 #風景區 #門票 #觀光局 #展示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