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這位母親如何解釋單親家庭的無奈與女兒出庭的必要性,桃園縣政府都函請學校酌情核予公假,校方卻抬出該校請假規則第二條:「公假:因代表學校參加公眾服務或各項競賽活動者得請公假…」,予以悍然拒絕。

校方的態度讓我想起最近一部改編自真實故事的電影《不能沒有你》的劇情,主角為了替女兒報戶口上學,四處向公家陳情碰壁,最後不惜攜女以跳天橋自殺方式,控訴社會不公、法律無情和人性漠然。

很遺憾,本質類似的事件竟然也發生在教育單位,我們不禁要問,校方死守冰冷的成規,忽視個別學生特殊的困境與需求,難道就自以為堅守了法治精神或原則?最讓人覺得諷刺的是,在該校的網站上可以看到,校長辦學理念的第一條竟是「人性化」。

事實上,學校雖有公假規則,卻拿不出全勤獎的認定標準。學校應檢討「全勤」意義與內涵,特別是必要的請假更應讓學生放心請假,否則假使是患了新流感的學生為了拿全勤還抱病上學,豈不是會造成更大的疫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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