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油漆工人三日晚間十點多與友人到吉安鄉慶南四街附近卡拉OK店飲酒狂歡,結束後獨自騎著自行車返家途中,經過慶南十五街與慶南四街口,帶著醉意頭昏眼花,加上光線昏暗、視線不清,看到七旬阿嬤在散步運動背影,以為是身材曼妙的美少女,一時慾火爆發,從背後強壓阿嬤,到路旁草叢裡,打算逞獸慾。

阿嬤極力想掙脫,仍擺脫不了身材壯碩的劉某,他用魔爪脫去自己與阿嬤的下半身衣物,為避免被發現,要抱阿嬤到更偏僻的排水溝渠下性侵,吉安警分局巡佐陳龍籌及警員張光東巡邏經過,看到惡狼的自行車倒在路邊,又發現陰暗排水溝渠下,疑似一對情侶的身影,卻聽到女方哭喊,「不要!請放了我!」

員警驚覺不對勁,用手電筒一照,看到劉某身穿紅色上衣抱著阿嬤,兩人下半身都光溜溜,阿嬤則滿臉淚水,惡狼立即丟下阿嬤,倉惶逃逸,遛鳥滿街跑,引起路人注意,即使躲進一處倉庫,仍被警網逮獲,看不慣的員警則譏諷說:「鳥大」。

因惡狼露鳥,警方還得通知他的家人幫送褲子來,穿上後,才帶回警局完成偵訊,酒測值高達○點七七,並依性侵未遂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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