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屆桃園縣文藝創作獎十四日下午舉行頒獎,根據主辦單位資料顯示,有一○八篇參賽,經過初審而選出十六篇進入決審,一個多月前,主辦單位桃園縣文化局通知入圍者繳交作品電子檔相關資料,並且強調所有名次將於頒獎典禮當天才揭曉,甚至還在該單位網站上希望民眾票選第一名作品,以可以參加摸彩為由,鼓勵不知情民眾票選…遺憾的是,許多入圍的中南部作家不明就裡,深信這「真的是一場充滿驚喜的競賽」而帶著親友風塵僕僕趕到會場,才知道上當了,當場傻了眼。

因為已經印出來的得獎作品集裡的名次已定,而且獎狀也打印好了,什麼人得什麼獎,清清楚楚,毫無神祕性可言。既然如此,何必把整個文學獎搞得神祕兮兮,讓七位得到佳作卻無任何獎金的參賽作家,白跑一趟之外,還要自墊交通費,找一些親友到場「助他人威風」,情何以堪?

文章好壞,見仁見智,完全取決於評審口味,參賽者應無異議,如果主辦單位貼心一點的話,就不會讓被這次文學獎「邊緣化」的人白跑一趟,可是,這些人卻把作家耍弄於股掌間,這豈是待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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