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毅指出,今年四月廿六日,海基海協兩會在南京簽署《兩岸金融合作協定》,建立兩岸金融合作的框架。隨後,經過兩岸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充分協商溝通,雙方對簽署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涉及的業務性、技術性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在資訊交換、機構設立、危機處理、人員培訓和交流等方面開展合作,以確保對互設機構實施有效監管,維護兩岸金融市場的穩定發展。
《中新社》引述楊毅說,兩岸金融MOU簽署,標誌兩岸金融監管機構將據此建立監管合作機制,為進一步深化金融業交流與合作創造積極條件。
備受關注的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十六日正式簽署,國台辦發言人楊毅說,這預示兩岸金融合作進入實質階段,在兩岸金融合作歷程上具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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