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姓男子(廿七歲)和同公司的林姓女子(廿四歲)為一對情侶,由於同公司的另名女同事女私下向林女表示孫男品行不佳、行為不檢,要她和孫男保持距離,最好不要再交往。
沒想到林女將同事說的話向男友全盤托出,造成孫男極度不爽。孫男離職後,林女十九日佯稱要訴說心事,出面約女同事外出,並在飲料內摻入FM2,將女同事迷昏,再將被害人載往汐止一家汽車旅館性侵。
兩人在汽車旅館以繩子綁住被害人,讓她動彈不得,並脫光被害人身上衣物,孫男還以原子筆、手指戳被害人下體,而林女在一旁拿照相機和DV拍攝,事後將被害人蒙眼丟到林口山區,並打電話向她勒索廿萬元。
被害人不堪受辱,向警方報案,警方昨天持拘票前往這對變態情侶位於北市和平東路的同居處逮人,兩人落網後坦承犯案,警訊後依妨害性自主及恐嚇取財等罪嫌,將兩人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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