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龍斌呼應兒保與社福團體,態度很硬,蘋果提行政訴訟,把調子拉高到言論自由的憲政層次,雙方雞同鴨講,毫無交集。

討論問題,捨去冷硬學術名詞。先要問蘋果,「動新聞」到底是不是新聞?NCC主委彭芸說不是,如果不是,那就是節目,屬新聞局管轄,可以事先審查內容。蘋果如果堅持是新聞,NCC就不能干犯言論自由,但蘋果需遵守自律規範。從蘋果同意採分級管制看,他自己似乎也不敢確定,動新聞是純粹新聞吧?

再來,就要問壹傳媒總裁黎智英一個更核心問題:「動新聞」不管是新聞還是節目,你會讓你的子女看嗎?印象中,黎先生也是慈愛的父親,希望子女在良好環境受教成長,如果自己的子女都不看,有什麼理由賣給別人看?

這就好比國光自製新流感疫苗,如果楊志良、詹啟賢都不敢施打,誰敢打呢?

#蘋果 #動新聞 #節目 #言論自由 #分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