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擬具甲、乙、丙三案討論,近日內定案。

參照縣府做法 日期未決定

據了解,甲案排富條款就是最早曝光的方案,牽動也最大,包括個人年所得超過五十萬元、個人不動產超過五百萬的長者、已領退休俸軍公教長者、已就養榮民及已領老農津貼長者,約有三萬多人被排除;由於老農人數高達兩萬兩千人,若全部排除茲事體大,乙案則另針對老農部分訂定排富標準;丙案則針對已領津貼者作減碼。

新竹縣究竟採那一案,將牽動新竹市的排富條款細節。

新竹市從八十七年七月起,在前市長蔡仁堅任內開始發放安老津貼,原本每人每月兩千元,接任的林政則九十一年一月上任後,增加為每人每月三千元,當年共發六億五千萬元。

隨著人口老化、人口自然增加等因素,每年的金額逐漸提高,至去年已增加到八億六千萬元,截至目前,已發放約六十億元敬老津貼。

五千人受影響 市庫可節流

目前新竹市安老津貼發放標準,是以九十一年七月卅一日前設籍在新竹市的六十五歲以上老人為發放基準點,但市府原就設有警、軍、公、教的排除條款。

至今年七月止,全新竹市有三萬七千多位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有近二萬五千人受惠,若市府一方面擴大設籍年限至九十八年六月,讓更多需要幫助者受惠,一方面再依竹縣排富標準,如此可再刪五千人左右,一年可省二億元。

社會處長鄭秀文表示,市府要再排富,除了因監察院糾查外,市府財政困難也是主因,一年省下的兩億元,可做很多事,只是未來仍要加強宣導,一定得讓被排富者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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