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層次的分配,乃是整個分配的起點和基礎。因此,市場分配不公正,是產生分配不公問題的主要根源。而不公正的市場分配,則主要是由於「按要素貢獻分配」的原則得不到貫徹所造成。要素貢獻市場的扭曲,直接導致了收入分配向著官商勾結者和以權謀私者傾斜的不公正狀況。而這種「傾斜」成為整個社會分配不公的原發性原因,也就成了貧富懸殊和兩極分化現象日趨嚴重的根本性原因。
面對著市場層次分配所出現的嚴重不公問題,以政府為主導的對收入所進行的調節,本來是必須有所作為和能夠有所作為的。但是,政府卻缺位了。究其原因,一是因為政府一直將「發展」作為第一優先的目標,與此同時,卻沒有對改革(包括對分配制度的改革)予以足夠的重視;二是一些政府中人和一些政府機構,本身就深陷於市場壟斷以及官商勾結和以權謀私之中。因此,期望這樣的政府官員和政府機構去進行旨在維護社會公平的收入調節,無疑成了與虎謀皮。
如何解決當今的分配不公問題?首先,是要對起著基礎性作用的市場分配進行「淨化」,使「按要素貢獻分配」的原則得到真正的貫徹和落實,以彰顯市場分配的公正性。這種「淨化」,主要是指政府要毅然決然地跟特殊利益集團進行切割,實行政府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另外,政府對於在市場層次中出現的過大的收入差異,使用「稅收」和「轉移性支付」等經濟手段進行調節。(摘錄自《南方日報》2010-3-8,作者李金亮為暨南大學教授、廣東經濟學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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