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除死刑,王清峰表示她與政務次長黃世銘的理念一致,但黃認為已定讞者應執行。這是司法人的想法,她可以理解,不會稍減對黃的敬重。司法定讞的案件,如被赦免,可不執行;若聲請釋憲,亦可暫不執行。

王清峰認為,死刑是最危險的刑罰。從事審判的是人」,而不是「神」,同樣的一套證據可能因法官的判斷不同,而做出不一樣的判決,甚至使被告在死刑與無罪之間徘徊擺盪,蘇建和案是一例,最近定讞的殺害員警林安順案,亦復如是。

她指出,廢死政策的形成是需要時間,暫停執行死刑則是希望讓「理性與寬恕」能有充裕發酵的時間。台灣即使無法一步到位,卻不能故步自封。

王清峰強調,死刑的存在,不但沒有遏阻犯罪的作用,反而有使人民殘忍化的不良後果。她認為,當台灣的經貿擁抱全世界的同時,希望在死刑的議題上,也可以跟得上時代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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