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為進一步規範公股民營事業負責人薪資,行政院也要求人事行政局及銓敘部研究,透過法律解釋,讓公務員得以擔任公股民營事業轉投資子公司之董事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監督公股事業運作。
同時,為貫徹政府對公股事業轉投資公司的監督,行政院也要求人事行政局和銓敘部研究,針對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提出法律解釋,納入公股民營事業單位及轉投資公司。
台灣金聯董事長陳松柱高薪、分紅,引發「自肥」爭議。為杜絕弊端,行政院昨天通過決議,規範公股民營事業轉投資公司的董事長及總經理薪資上限,不得超過國營事業董事長及總經理的兩倍。若薪資及分紅所得多於此上限,則必須上繳國庫。
另外,為進一步規範公股民營事業負責人薪資,行政院也要求人事行政局及銓敘部研究,透過法律解釋,讓公務員得以擔任公股民營事業轉投資子公司之董事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監督公股事業運作。
同時,為貫徹政府對公股事業轉投資公司的監督,行政院也要求人事行政局和銓敘部研究,針對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提出法律解釋,納入公股民營事業單位及轉投資公司。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