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坦言,過去薪水少,獎勵金最多可拿三千元,不無小補,內勤單位更可分杯羹,現在薪資福利較優渥,不必再在乎這筆獎金了。

北市交大說,今年元月開始獎勵金就暫緩實施了。而根據警政署表示,這幾年罰單數每年都降低一百萬張,獎勵金也是針對危險駕駛、肇逃、酒後駕車等記點違規鼓勵,一般民眾卻常會誤認連違規停車、照相超速都有錢可拿。

基層員警指出,多數員警不愛開罰單,也不在乎獎金多寡,取消獎勵金制度無所謂,反而能革除少數員警為衝獎金而濫開罰單的陋習。

資深員警指出,過去月薪一萬多,每月獎金三千元,全成了私房錢;甚至金門縣政府編列的獎勵金特別優渥,開單員警可從罰金抽十%當獎金,掛著金門車牌的車輛就成為員警眼中的大肥羊。

不過也有財政困難的縣市政府把錢編到其他預算,有員警兩年前就拿不到這筆錢,許多員警都說根本沒去注意到底領了多少獎金,而且開單是本分,領取獎金也不太適當,取消無妨。

還有人說,開單動輒和民眾爭執,甚至遭到申訴,給再多獎金也不想開單;他指出,開單主要目的「是為了達成上級的要求」,因為分局規定每月固定要開出定量罰單,每個派出所都有評比,擔心處分和考績,才會去開單。

不過仍有員警表示,少了一筆收入的確可惜,可能間接會影響士氣以及主動維持交通安全的實質鼓勵與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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