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正將增訂「大統條款」,規定雇主應於年終檢視勞退準備金的提撥狀況,並估算餘額夠不夠給付未來1年內符合退休資格勞工的退休金,若不夠,須在期限內提撥足額,否則將吃上新台幣9萬元至45萬的罰鍰。
勞委會委員會議昨審議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增訂雇主未依規定給付資遣費及退休金,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45萬元以下罰金。
目前國內仍有160多萬名勞工適用勞退舊制,雇主得依法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存儲,但曾經有多起舊制勞退金提撥狀況不佳的案例,甚至惡性關廠歇業,勞工領不到資遣費和退休金,血汗泡湯。最近捲起油品風暴的大統公司,也爆出勞工退休金準備不足的案外案。
全國工業總會祕書長蔡練生表示,勞退新制本來就有退休金6%提撥,舊制則有不少企業主未確實提撥。勞退舊制上,不少企業主因財務狀況不佳,未確實提撥退休金,但針對企業主增訂刑事責任,未免也太嚴苛了。
因財金部門與工商團體仍有疑慮,未來草案進入行政院審議後,勢必還會有一番爭論。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