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昨日執行死刑,殺警死囚鄭性澤恰巧在執行前由律師第三度聲請提起非常上訴;鄭的律師羅秉成說,鄭案審判過程有「不公平法院」、「不人道訊問」兩大違法處,他提醒新任檢察總長顏大和仍有冤案亟需「即刻救援」,請求顏為鄭提起非常上訴。
羅秉成與冤獄平反協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等團體,昨到最高地檢署遞狀聲請提請非常上訴;羅說,義務律師團從101年起開始救援鄭性澤,二度請求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提起非常上訴都遭駁回,對鄭不公平,希望顏大和將冤罪重啟審判列為上任第一要務。
羅秉成指出,鄭性澤案在台中高分院歷經3次審判,先在92年、二審時被洪耀宗、江德千、劉登俊3名法官判死;豈料94年、更二審,又被同樣3名法官判死,法官未自請迴避,違反刑事訴訟法,侵害鄭的法律權益。
羅表示,鄭性澤落網時左腳受有槍傷,在低血壓下遭檢警疲勞訊問且刑求逼供,法院卻採信鄭的自白,判決已違法。
鄭性澤被控在91年1月5日與友人到台中市「十三姨KTV」飲酒作樂,同行羅姓友人因故開槍,豐原分局員警獲報到場,鄭持手槍擊斃蘇姓員警,最高法院95年依殺人罪判鄭死刑定讞;鄭曾向最高檢二度聲請提起非常上訴均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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