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美國科技大廠均有提供網路與銷售遠端資料儲存的所謂「雲端運算」服務,他們主張若美國政府可以窺探存放於海外的電子郵件與其他電腦檔案,將造成業者好幾十億美元的損失。

科技業者的律師指出,在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系統分析師史諾登去年爆料,指控美國與其他國家的情報組織經常竊聽民眾行動電話與網路通聯後,外界即對美國政府抱持長期進行監聽的負面觀感。

今年4月曼哈頓一名地方法官宣判,政府發出搜索令要求微軟提供一名客戶存放於愛爾蘭都柏林的電郵帳號資料,於法有據,因此微軟需配合提供資料,此一判決再度衝擊客戶對科技業者保護資料的信心。

微軟本月稍早向法庭具狀指出,該判決有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免於非法搜索與查扣權利之虞,損及美國外交關係,以及降低對世人隱私的保護。

包括蘋果、思科、威瑞森通訊(Verizon)與AT&T等科技大廠近日也分別向法庭遞交支持微軟論點的陳述文件,美國地方法院已排定於7月底開庭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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