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可諱言,發展社會企業近年來已經成為新興的熱門議題。尤其在孟加拉籍社企理念先行者尤努斯教授(Muhammad Yunus)以創辦孟加拉鄉村銀行的實證經驗,獲得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的加持後,發展社會企業儼然已經成為點燃社會弱勢族群,經由創業實現先自助、人助,再進階為互惠助人的希望明燈。循此理念,踏著先行者的腳步,事實上,近年來不只在歐美等先進國家、社會企業的發展已漸成氣候;在亞洲地區,香港的社企發展也十分蓬勃;南韓則更是急起直追,甚至已搶到今年10月的社會企業國際論壇主辦權,凸顯其旺盛的企圖心。
追根究柢,社會企業的創建,乃是結合公民社會互惠與市場效率原則,所發展出的一種新組織模式。質言之,其成立的目的,就是要以一般企業的經營、管理模式,同樣是要講究績效、追求合法利潤,但不同的是,其所獲致的利潤,最終是要保留為社會公益目的。而既然強調是為解決社會問題,因此社企的營運自然不應該有違法、黑心的行為;且最好在營業項目的選擇上,應該以能解決當前既存的社會問題為主,諸如環保、農業、弱勢扶持、長期照護等。
依循這樣的理路,行政院在認可、通過經濟部所提「社會企業行動方案」的同時,江揆也特別指示各部會,應檢討法規,放寬社企公司登記,擴大財團法人擔任發起人,以及研議產品或勞務由政府機構優先採購等配套措施。經濟部則進一步表示,扶植社企發展,將以調法規、建平台、投資金、倡育成等四大發展策略,以協助育成新興的社會企業,並由經濟部、衛福部及勞動部負責前導推動。而所謂大軍未動,糧草先行,針對資金的挹注,經濟部的構思,則是擬以創櫃板結合公益創投、天使基金、信保專案融資,以及導入上市櫃企業履行企業責任的資源等四大管道超過百億元的資源,協助社企取得資金活水。
「社會企業元年」既已正式宣告啟動,「行動方案」也已綱舉目張,以台灣充沛的公民社會能量,社會企業在台灣遍地開花,應該是指日可待。不過,我們還是要針對以下四個層面,做善意的提醒,以期社企發展能夠行穩致遠。
首先,在政策支持上,一定要明確,有志投入社會企業者才能有所依循。最怕的是內閣人事變動頻繁,新手上路一切從頭來,不只難成氣候,更將被南韓、香港遠遠拋離。
其次,經濟部強調未來將和衛福部、勞動部前導推動,但事實上,包括要不要給予社企盈餘免課營所稅優惠,牽涉財政部職權。鼓勵上市櫃企業投資社會企業,有賴金管會修改上市櫃企業社會責任編製準則。培育具社會公益服務理念人才,亟需教育體系的支應。盤點清理既有社團法人、財團法人,需要內政部的襄助。乃至於讓社會企業的發展,能夠和文化創意結合,則文化部也應入列,是則跨部會的整合,而非各行其是,將是社企發展成敗的關鍵。
再者,社企的發展,中央政策固然要定調,跨部會更要統合,但要社企遍地開花,因地制宜解決不同地方的社會問題,則地方政府也應扮演夥伴關係,而不是各自為政。
最後,社企發展的防弊措施也不可無。對社企的政策優惠如果過度傾斜,難免會吸引假公益真逐利之輩前來分食。一旦出現黑心社企,則又與黑心油品商何異?甚至更會進一步斲傷政府公信與社會的互信。
「社會企業元年」得以正式啟航,讓人充滿期待。過程難免有波濤,還是祝願掌穩舵,航向美麗新社會。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