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科技崛起,衝擊內容產業不只帶來量變,更造成質變。生產、製造、傳播、行銷、消費的整個生態環節都面臨典範轉移。從匯流與文化全球流動現象、文化創意產業及其價值創造模式中,顯現流行音樂產業背後之文化與科技雙螺旋交互影響的發展脈絡。

匯流

匯流描述一個融合科技、產業、文化與社會的變遷現象。內容結合了資訊、網路、行動通訊科技,被賦予「位元」的數位特性。因此融合文字、音樂、影像之內容,可以有多元的組合變化,並得以即時、同步傳播到全球。匯流使內容在不同媒介平台上流動,促成跨媒體產業間的合作,匯流同時也意謂著閱聽人的跨媒體流動行為,他們在不同媒介間找尋娛樂體驗。

數位匯流之演化,從機械性的技術經濟法則演變為注重社會文化價值的內容,例如,結合古典音樂、RAP、歌劇、流行音樂的跨音樂類型廣受歡迎;在純小說上採取科學小說寫法,或在詩詞上添加圖畫等,各種嶄新出版方式紛紛登場。另外,在電視節目裡,融合教育、娛樂(綜藝)、連續劇、喜劇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在藝術方面,藝術家融合平面與立體,或結合藝術與非藝術要素,進行新的嘗試;在電影方面,打破傳統內容與形式的匯流作品繼續受歡迎;在美食方面,結合東西方料理的複合料理受人青睞。其中媒體是匯流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在產業、服務方面,具有重大意義。匯流不意味穩定性或統一,雖然它追求整合,卻維持著變化的緊張狀態。

科技有了文化轉化,科技不再只是僅供數字的計算,而是文字、照片、影像、音樂的分享。網路提供了一個跨媒介的媒體環境,多元媒介匯流於此內容的汪洋大海。文化形貌因媒體匯流產生改變,媒體閱聽人廣泛分散,漸漸形成內容的全新資訊與網絡。各種媒體體系、競爭激烈的媒體經濟、以及超越國境移動的媒體內容所造成的循環,都倚賴於消費者的積極參與,因此,匯流形成全新的資訊,加上媒體內容間的連結,扮演了改變文化的角色。

匯流與無所不在的網路改變了內容的概念,媒體與內容跨平台互相共存。因通訊的整合,觀眾在電腦上可以即時收看電視連續劇,也可以選擇在自己可收看的時間觀賞,或藉由手機收看。由此可見媒體與內容間的高結合度,並且透過新媒體服務,可以看見多元化及細分化的情形。其次,內容因為融合,得以重複使用並加以整合。例如,《魔戒》在電影院上映時,遊戲、唱片、漫畫也同步上市,它同時也會影響收益模式及消費方式,並且豐富影像內容市場。人們可以在電腦前透過寬頻網路購物、下載音樂、或利用網路電話進行溝通。

文化全球流動

文化全球化是媒體、遷徙、資金、科技、商品大量湧現所造成的結果(吳錫德譯,2003)。關於全球文化流動現象,阿帕杜萊(Arjun Appadurai, 1996)認為媒體與遷徙(族群流動)對現代主體性(modern subjectivity)建構的「想像」起了綜效作用。當遷徙所伴隨之影像、書寫、感受經由媒介急速全球流動時,現代主體性顯然又到了一個新的不穩定階段。媒體因形式之多元(電影、電視、電腦、手機)與移入日常生活例行規律的速度,迫使人們日常交談轉變,且提供「自我建構」(想像)的資源。而遷徙將想像、記憶、渴望注入了尋常人的生命之中,注入了書寫之中,透過書寫成了新的社會規範所依循的章程。此全球文化流動就是探索文化經濟現象的基本架構。

1990年代以來,大眾文化和商業文化經常出現挪用、諧擬、懷舊式的展演與重構的手法。瑪丹娜是最典型的後現代流行人物,她曾經用瑪麗蓮夢露的造型,她把變換造型塑造成一種個人風格特徵。麥可傑克森也進行一連串的手術改造,讓自己的臉孔看起來像伊莉莎白泰勒,他把整形當成一種工具,藉此對圖像符號進行懷舊參與。此外,重塑對歷史熱情的互文性參與,召喚觀看者對所熟悉之文化產物或人物的懷舊之情,也是後現代風格之流行文化的主要面向,例如拿1960年代的老歌來販賣1990年代的產品(陳品秀譯,2009)。

文化創意產業

提到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必然論及英國,英國不僅是最早投入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國家之一,更是首個針對文化創意產業涵蓋範圍提出定義的國家。英國政府九○年代後期便開始提倡以文化產業帶動國內整體經濟。1997年英國前首相布萊爾在其任內曾大力推行「魅力英倫」(Cool Britannia)之概念,以「酷」作為推動、行銷英國的關鍵字,著眼於英國的廣告業、時尚設計、電影工業、音樂產業、出版業等,協助各創意產業發揮創意、成就產值,反應了英國對文化產業的重視。

而韓國也不遑多讓,提出「創意韓國」的願景。分析韓國文創產業,可追溯自1990年代初期,韓國開始意識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之重要,金泳三所領導的「文民政府」,1993年在當時的文化體育部主導下,訂定了「文化暢達五年計畫」,文化產業首度成為重要的政策目標之一。訂立政策目標後,必須著手適當之法律制度以供依循,故很快的在下一年度,1994年韓國政府設置「文化產業政策局」,開始訂立文化產業相關法令。爾後1997年韓國受全球金融風暴影響,經濟陷入低潮,金大中當選大統領,接手在亞洲金融風暴重創的韓國,將文化產業明訂為二十一世紀重要根幹產業,並試圖以文化立國。後續二十一世紀初期「韓流」的風靡與帶動觀光和文化產業,金大中貢獻很大。衍生的文創商品被視為可以左右國家發展與國際競爭力核心力量。

最新的調查數據指出,在任何時間點有22億人在網路上;每月觀看YouTube影片的總時數達30億小時。又根據Gartner的商情報告,2012年有45億App應用程式被下載;2012年社交網路估計有15億人口,較2011年成長19%;每天有 4 億推文貼上推特社交網(Scoble & Israel, 2013)。隨著科技之不斷創新,消費者的音樂體驗也因此提升。一方面是個人化的,自我探索的,隨時隨地可隨興選取的;另方面是社會的,可以在社交媒體上與歌手、樂團或其他粉絲互動,也可以在燈光炫麗的音樂會現場與一群粉絲一起吶喊、歌舞、瘋狂哭笑。行動通訊、社交網路、雲端運算、以及各式的裝置,正促使音樂產業不斷創新求生,建立音樂內容產業的新商業模式。(本文摘自《韓國流行音樂全球化之旅》,遠流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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