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美女除致歉外,向衛福部喊話,希望提出改善措施,讓更多民眾知道現行《醫療法施行細則》規定下,民眾可申請中文病歷摘要,進一步改善醫病溝通。

對病歷中文化,醫師公會全聯會強調,病歷主要用在醫療人員互相溝通,非給病人看;與病人溝通,重點在醫師對病患及家屬講解說明,不能全賴一紙中文病歷,且醫學專有名詞及藥品名稱無法統一,推動病歷中文化有困難。

全聯會祕書長蔡明忠說,醫師法已規定醫師應告知病人病情、治療方式、處置及用藥等資訊,透過醫病溝通了解病情,加上病人可要求醫療機構提供中文病歷摘要,現行病歷製作方式並未剝奪病人知的權利。

蔡明忠說,很多事不是翻成中文就好,像目前法院判決書都是中文,但有時用字遣詞深奧,讀起來不一定懂,而且醫學新知日新月異,強制推動病歷中文記載,將導致與國際醫學資訊接軌落差。

此外,高雄、屏東、澎湖等醫師公會21日亦齊聲反對。高市醫師公會理事長蘇榮茂說,現在醫學養成教育均用英文教科書,讓他們寫中文病歷,專有名詞翻譯各有不同,接班醫師看不懂,情況會混亂。

高縣醫師公會理事長盧榮福說,醫學專有名詞中文他只會寫「普那疼」,不少醫師有同樣問題,病歷中文化只是徒增醫生治療病人困擾,對民眾毫無意義,但對醫學傷害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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