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冠良舉例,申請協會需要寫工作計畫、年度預算,他無會計、企劃專長,一人單打獨鬥非常辛苦,打去政府部門詢問,對方只有程序化的告知需要具備那些文件和得經過哪些手續,坊間雖有專門替人立案的私人公司,但費用高昂,根本負擔不起。

也因為成立協會一路上的挫折,讓冠良選擇讀財經系,他希望能學習到更多行銷、管理及會計技能,讓未來協會運轉更順利。

一路看著冠良成立協會的邱大哥表示,政府提供很多補助機會鼓勵創業者、社會企業,也有輔導機制,但若是弱勢者想成立協會,政府卻幾乎沒有任何協助,對有心為社會做事的社會團體而言,其實相當辛苦。

不過,長期投身社福界的畢嘉士基金會執行長周文珍認為,公民團體具公共性質,也會使用到公共資源,政府若要介入輔導或促進,需要相當謹慎,否則容易引發箝制或干涉疑慮。

周文珍說,在資訊時代下,要成立協會、基金會已較過去方便很多,各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網頁上都會有詳盡的申請流程或參考樣本,很多政府承辦人員也都很親民,但周文珍也坦言,對一般民眾而言,要走向立案確實較辛苦,對弱勢者而言有更多困境須突破,建議政府可以盡量改善網頁方便性,如朝向無障礙化發展,幫助弱勢者跨越申請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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