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廉政會提出大巨蛋調查報告,建議移送馬英九與李述德。這是台灣民主恥辱的一天,因為這份報告,用粗糙手段入人於罪的意圖太過明顯。且不說廉政會是黑機關,而執筆者鄭文龍、袁秀慧和洪智坤都和國民黨長期對立。調查報告,就不忍卒睹。

報告把監察院的糾正案重新包裝,以遠雄蔡宗易在政論節目的談話和李述德的錄音,當成新事證。但蔡宗易的談話有被變造之嫌,李述德錄音的證據力還需要嚴格檢視;而扁朝工程會被監察院糾正,調查報告卻全力護航,且根本不究責。

先列出幾項謬誤:一、指控馬英九和趙藤雄密會,把營運權利金喬成零。但遠雄根本就是以零權利金得標的!既然以零權利金得標,怎會還需要把權利金喬成零?高雄巨蛋權利金就是零,政府還得給廠商15億。

馬趙簽約前率主管到市長室,禮貌性拜會半小時,竟被栽贓;而柯文哲找密友誠品童子賢、富邦蔡明忠的密會喬松菸,卻被歌頌;柯文哲接受建商關說,違法囤房稅的行徑被包庇。這種不可思議的雙重標準,讓人膽寒。

二、說北市府同意刪除「附屬事業營利可彌補巨蛋虧損」,是圖利遠雄。這是公然說謊。要知大巨蛋跟附屬事業是同一間公司的不同部門,附屬事業的盈餘,有沒有不彌補巨蛋虧損的可能?遠雄不養蛋,誰要幫他養?

三、指控「刪除接管權放棄市府權益」,違反促參法53條。促參法53條規定,在合於條件下市府有強制接管權。大巨蛋是依據促參法招標,所以大巨蛋和整份合約,當然都受促參法約束,怎麼可能違反促參法而有效?

四、指控馬英九違法讓遠雄興建住宅。但遠雄根本沒有興建住宅。遠雄得標的規畫是以住宅作優先選項,但因為馬市府始終不同意商務住宅,所以遠雄很快就放棄住宅規畫。調查報告竟如此顛倒是非!

五、馬讓遠雄可以轉讓、出租營運資產、商業運轉。怎能不允許出租?百貨公司、美食街、電影院、旅館和商辦如果不准出租,要怎麼經營?

打擊弊案,與用粗糙手法羅織政敵,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大巨蛋調查報告充塞扭曲的法條,與臆測的情節。不正義的報告,只能飄散著法西斯的臭味。(作者為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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