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4月28日,《中日和約》在台北簽字,右為日代表河田烈,左為我當時的外交部長葉公超。(本報系資料照片)
1952年4月28日,《中日和約》在台北簽字,右為日代表河田烈,左為我當時的外交部長葉公超。(本報系資料照片)
1951年9月,二次大戰同盟國在舊金山舉行對日和會,並簽署《舊金山和約》,日本代表吉田茂簽署和約。(本報系資料照片)
1951年9月,二次大戰同盟國在舊金山舉行對日和會,並簽署《舊金山和約》,日本代表吉田茂簽署和約。(本報系資料照片)
1945年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接受《波茨坦宣言》無條件投降,9月9日在南京舉行中國戰區侵華日軍投降簽字儀式,圖為蠟像復原當時場景。(中新社)
1945年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接受《波茨坦宣言》無條件投降,9月9日在南京舉行中國戰區侵華日軍投降簽字儀式,圖為蠟像復原當時場景。(中新社)

有關台灣主權歸屬,歷史課本怎麼說?至今仍有獨派學者提「台灣主權未定論」,援引為法理台獨的論據;不過高中歷史課本已經講得很清楚:所有版本都從《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舊金山和約》一路提到《中日和約》,而《中日和約》就是「台灣歸屬中華民國」的終點。

眾所周知,清末甲午戰爭後,戰敗的中國把台灣割讓給日本。1943年中美英三國《開羅宣言》,主張台灣和澎湖由中華民國收回;1945年《波茨坦宣言》,中美英三國重申《開羅宣言》內容應該執行。

94課綱 留歷史爛尾

不過,歷史課本若只寫到此2個宣言,用以證明「台灣歸屬中華民國」,法律證據力恐怕不足。過去綠營政治人物如呂秀蓮、姚嘉文、彭明敏,或學者杜正勝、李筱峰等人,有的質疑《開羅宣言》存在性、有效性,有的認為該宣言只是聲明甚至新聞稿。

1951年二戰同盟國與日本簽訂《舊金山和約》,要求日本放棄台、澎,中華民國並未參與簽約。不過因為《舊金山和約》只說日本放棄台澎,沒說放棄給誰,證據力仍不足。

1952年中華民國與日本單獨在台北簽《中日和約》,因在台北簽訂,又稱《台北和約》,正式終結兩國戰爭狀態,並明言台澎主權歸中華民國,《中日和約》可視為「台灣歸屬中華民國」的終點。加上1950年韓戰爆發,國際冷戰情勢嚴峻,中華民國被納入美國防禦體系,國際地位也更穩固。

比較民國94年、100年、103年3個課綱,關於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的台灣國際地位演變,94課綱只簡略表示「有關國際交涉事件應依史實敘述,避免主觀論述」,結果當時很多版本只提到《舊金山和約》就嘎然而止,留下一個「日本交出台灣主權,但沒說還給誰」的歷史爛尾。

任意解釋 致認同錯亂

100課綱修正此點,要求「說明台灣國際地位確立的過程」;103課綱更進一步要求說明「《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內容、韓戰爆發的影響以及台灣國際地位確立的過程」,因此所有版本的課本皆有《中日和約》。

據了解,當時教科書審定委員、中研院近代史研究員林滿紅非常強調,一定要將《中日和約》納入所有版本的歷史課本,才肯放行,這也使得高中歷史課本得以完整呈現,台灣國際地位確立的過程。

「坦白說,課綱當然有約束課本怎麼寫、要往哪個方向寫的政治力量!」相關人士表示,他通常不贊成課綱訂得太細,讓編課本的人綁手綁腳;但在此案例中,如果課綱不要求寫到《中日和約》,就會讓各方任取所需、任意解釋歷史,導致民眾身分認同錯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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