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生迅速的從實體轉向虛擬,數位因子就這樣不可思議地展開「革命」;消費者消磨時間,分享興趣的方式改變,我們越來越長透過網路交易人生的各類行為;電腦手機一鍵訂購快意,悠遊卡碰觸扣款,Uber靠APP交易乘車,物聯網正利用行動載具NFC近場支付技術,顛覆這波金流革命。

購買慾望與行為,因為虛擬化而增加,卻也影響原本「實體」收入;照相館門可羅雀,拍照想洗出照片的人少了,卻又一大堆自拍上傳雲端的影像,甚至裸照也不吝嗇交給雲端系統,當資安出現漏鬥或誤傳,這些照片就自動分享在網民窺視載具前。

有了網路,現代人不寫信,郵政業務中的郵票和信件服務成為小眾,但郵局卻因為大量靠比價、宅配、網購等物流通路而重生。賣音樂CD與實體DVD的通路商幾乎快絕跡,串流音樂訂閱音樂或看視頻「聽到飽+看到飽」的娛樂行為,一樣正在改變金錢交易方式。近來,尼爾森統計公司最新的調查數據顯示,光是在2015年上半年,美國民眾就已經累積串流播放1350億次歌曲與音樂錄影帶,與去年同期相比成長將近一倍。

針對這樣線上交易浪潮,美國芝加哥市率先為虛擬交易現象提出「雲端稅」(cloud tax)的新思維與作法。未來雲端稅包含兩類,一為「電子傳輸娛樂」,即Netflix、Spotify等多媒體串流服務,另一種為「非占有式電腦租借」,即雲端公司數據庫及網頁分析計算平台服務;這兩類供應商除了需繳交原本稅賦外,因為新服務運用大量看不到雲端計算,因此還需為虛擬網路服務繳交額外的9%雲端稅。

科技交易改變所產生雲端稅的首創思維,影響深遠,似乎也像是在對「看不見網路」採取反擊;一旦雲端稅實施後,這類業者已經打算與政府抗爭,它們認為二次剝削讓競爭更加劇烈,同時這些公司也會將雲端稅轉嫁給消費者自行吸收。

網路連結到某一特定「物理平台」的過程,虛擬背後也是一種服務,也要收稅,之前荷蘭商Uber以優惠稅率進入台灣市場,台灣公司只有業務支出不涉及營業收入,造成政府追稅難度,如同賺台灣錢,卻不需擔負繳稅義務的漏洞。串流服務將必須追蹤每一位用戶的所在位置,以「交相」計算用戶所需繳交的月費,雲端稅沿用「實體」法律邏輯思維來課稅,而非立新法來因應世界「虛擬」匯流的轉變,值得深思。

這股虛擬匯流趨勢隨著低頭族蔓延已經無可擋,人們行為舉措雖雲端虛擬化,但這股無形手指點控下電力連線到巨大伺服器的能源耗載與商流,如今稅收也盯上虛擬化最後一哩路程,看不見的金錢戰爭,持續進行。我國面對匯流所顛覆的跨境服務與產業重整,如何接招整合雲端的秩序,才能創造雙贏未來。

(作者為開南大學資訊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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