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警察局楊梅分局警員葉驥去年攔檢竊盜通緝犯羅文昌,因對方企圖倒車逃逸,他持槍朝其腿部開了3槍,羅負傷逃逸後傷重死亡。歷審均認為葉員執法過當,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葉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確定,令警界譁然,痛批恐龍法官判決!
去年2月執行巡邏的葉男,接獲派出所通報,有人在桃園市新屋區石牌村資源回收場變賣贓物,他趕到現場發現一輛車停在資源回收場前,經查車主是通緝犯羅文昌。
葉要求羅下車盤查,對方卻發動車子並倒車準備離去,他拉開車門喝令羅男停車,對方執意倒車,他對空鳴槍後,朝羅腿部開了3槍,羅駕車逃離,衝入附近稻田中,因大量失血死亡。
三堂會審 都判警有罪
該案從地院、高院到最高法院,咸認定羅雖有倒車拒捕,但未造成葉的生命安全疑慮,反倒是葉朝羅腿部開3槍,子彈貫穿羅下肢血管10個彈孔,導致羅死亡,逾越使用警槍的必要程度,將葉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至於民事部分,羅的母親向桃園市警局、葉驥提出國賠及撫養費655萬元。桃園地院民事庭日前駁回羅母請求。法官指出,此案適用警械使用條例求償而非國家賠償法,羅母應向桃園市政府提出求償。
目前仍在永安派出所任職的葉驥得知判決結果後,心情顯得沮喪,他透過楊梅警分局表示,「尊重司法,表示遺憾」;警政署也說深表遺憾。
其他同僚則無法接受判決結果,認為基層員警士氣將受影響,還有員警無奈地說,以後執勤要先保護自己、這個國家沒辦法保護他們,自求多福吧!
法匠如此 警自求多福
葉的同事說,葉驥個性低調,較少向同事透露私事,並不清楚事發後的家人反應,但知他後續還有民事官司、國賠事宜要處理,對他而言將是個漫長折磨之路。平鎮分局強調,對於易科罰金,會請分局同仁及警友協助募款分攤,不會讓葉獨自承擔。
罰金18萬 同仁共勸募
這起爭議案件,桃園地檢署將葉驥遭起訴後,讓葉的許多同事不平,他們認為當時歹徒做出危及員警生命安全的倒車行為,葉男只是出於防衛開槍,卻被檢方起訴,甚至一、二審都將葉判有罪,警政署為此請律師替葉員打官司,仍無法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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