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雛形終於出爐,財政部這次試算上百種版本,也修正納入公式計算的指標,除原先的土地面積、人口數外,新增財政努力與對地方汙染的回饋,作為多釋出300~400億元供地方分配的條件。
依財政部初步規劃,新版《財劃法》定調中央讓利地方,讓直轄市與一般縣市適用同一套分配公式外,也會調整各項指標設算權重,並訂定懲罰機制。據了解,除原先土地面積與人口數外,另新增財政努力與對地方汙染回饋等多項指標。
高層人士指出,為激勵各地方政府財政努力,因此將開源、節流與招商獎勵等面向納入公式,其中,開源部分包括稅捐稽徵努力度、非稅課及地方自治努力度,都會在未來在公式占重要比例,約在15~30%,希望地方設法開源。
除財政努力外,考量均衡城鄉與各區域發展,污染防制支出也將納入公式指標,比重約在1成上下,作為對地方污汙的回饋。
另中央也對地方承諾,官員說,基於財政紀律考量,因此將一般補助款入法,希望地方對社會福利、社會教育等經費都應依法支付,錢及權均下放,未來若地方不支付,中央將從一般補助款直接扣除。
中央能釋出的財源十分有限,頂多新增300至400億元,不可能釋出很大的大餅拿來分配給地方,主因《財劃法》遲未修訂,勞健保又自101年起改由中央負擔,因此,中央替地方支付的健保費籌碼已提前全放光,正是修法困難之所在。
高層指出,101年院版修正案中,財政部雖號稱地方財源實質增加438億元,但其中包含替六都支付的健保費600多億元,因此,中央支付給地方統籌款與一般補助款,其實減少180億元。另自99年以來,中央已提早釋出財源,直轄市每年獲配數更超過2,5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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