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陸推出的「港澳台居住證」9月上路,一旦申領居住證,即可能成為大陸新版稅法下的稅務居民,依對岸稅制,在全球的收入均需申報,最高稅率達45%重稅,也引發外界關注。對此,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強調,現行稅法對境外人士已有5年豁免期的優惠規定,下一步落實新個所稅法時,將考慮「繼續」對包括台港澳在內的境外人士,「作出優惠安排」。
境外所得 免雙重納稅
大陸稅務總局負責人9月30日表示,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境外人士納稅問題有特殊優惠規定,在大陸境內無住所、但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個人,其來源於大陸境外的所得,可以「只就由大陸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境外所得毋須在大陸雙重納稅。而為保持政策穩定性,下一步在落實新個人所得稅法時,將考慮繼續對境外人士;包括台港澳人士作出優惠安排。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耀宗日前也稱,新稅制下港澳人士將獲5年寬限期,最快在2024年後才需申報全球收入與繳稅。
大陸全國人大8月31日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引入「全球稅」的「稅務居民」概念,確定明年1月起,任何人在大陸居住滿183天,即有繳稅義務,納稅範圍包括境外人士在境內外的海外存款利息、股息、出租及房產買賣等一切收益,均需按大陸稅制繳納3%至45%不等的稅率。
認定趨嚴 台商避稅難
新版稅法將個所稅居民納稅人判定標準由滿一年調整為滿183天;起徵點由舊稅法的每月3500元人民幣,(下同,約合台幣15750元),提高至5000元。
目前台灣人為了合理避稅,按照稅法規定會在5年內選擇一次離境超過30天,或是其中一年內累計離境超過90天,這樣就可以重新計算連續居住的期間。但新稅制實施後,未來台商、台幹為避免海外所得課稅,很可能是「在大陸的每5年中,其中一年就要離開半年」,避稅難度仍比現在要大,但比沒有5年例外優惠好很多。
對大陸相關稅法將對台胞作出「優惠安排」,陸委會昨回應,陸方仍未明確回覆,無法解決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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