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核養綠公投案過關,電業法明訂非核家園目標將被廢止,2025年後核能仍可以是供電選項之一。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昨表示,2025年非核家園是目標,推動再生能源不會減損一分。惟在空污、反燃煤,中油三接延宕考量下,知情高層透露,「核能作供電選項之一」仍有研議空間,台電及經濟部會先就技術面研究可行性。

其中,三座核電廠中,僅核三廠符合除役前五年提出延役條件的門檻,至核四廠是否重啟,知情高層坦言,核四重啟對綠營衝擊確實較大。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公投以核養綠主文為廢除電業法,公投結果一經中選會公告後,該法條3日內就會失去效力。但是否就電業法需有廢止後續行政作為,因無前例可尋,經濟部能源局及行政院都將再研議。

谷辣斯強調,公投效力不包括強制要求政府將核一、二、三電廠延役,或讓核四商轉。根據規定,核電廠運轉執照最長是40年,如果要延役,必須在執照屆滿前5至15年提出申請書、報請原能會審核,但核一核二申請期限已過了,確定無法展延。

至於核三廠若要延役,需在明年7月以前提出,但延役前置作業需花4到5年,目前政府並沒有申請核三延役的規劃。不過,據悉,在公投通過後,台電將針對核三廠延役需要的技術配套及時程,審慎研議,至是否延役交由高層政治決定,綠營內部對此仍是仁智互見。

而核四是否重新商轉,谷辣斯表示,根據今年台電評估,若要重啟核四需6年準備期,一號機完工需6~8年時間,且需斥資688億元,屆時2025年已完成非核家園目標,理論上若沒有供電之虞何需再使用核能。她重申「2025非核家園的目標沒有改變」,改善空污、穩定供電、再生能源目標都會持續推動。

黨政人士坦言,2025之後核能可否作選項之一,有不少現實問題需考慮,包括空污改善,公投通過要求火力每年減1%,新機組難增加;觀音天然氣第三接收站時程延宕等,行政部門曾沙盤推演以核養綠公投過關的各項因應對策。

知情高層說,不論核能要不要作為選項,台電及經濟部都必須先就各項配套條件及措施先行研議。但高層坦言,核四封存多年,停機後要重啟,零組件要拆下來再組裝,有一定程序需檢測是否安全,前置時程較長,不像蓋房子這麼簡單。而核四廠燃料棒已過期,繼續送出美國作業不會停止,與核四重啟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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