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表示,由於該兩檔基金於12月10日均已達最近30個營業日淨資產價值平均值低於1億元之終止信託契約標準,國泰投信向主管機關申請終止該二檔信託基金之信託契約並獲得核准,上開情事已符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之2終止上市規定。

證交所表示,這二檔ETF於明年2月4日ETF終止上市日前,投資人仍可於集中交易市場買賣。而終止上市後,國泰投信將持續辦理投資人服務事宜,投資人權益相關事項請查詢國泰投信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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