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行人車禍死亡數持續攀升,主因為車輛未停讓行人通過所造成,去年達到458人,交叉路口行人事故為209人,事故肇因以「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穿線、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為前三肇因,交通部今起一個月祭出路口安全大執法,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將取締,最高重罰3600元。
交通部統計,2018年有406件行人死亡,交叉路口行人事故為197人;2019年行人死亡達到458人,交叉路口行人事故攀升至209人。事故肇因以「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穿線、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為前三肇因。
交通部除了全面檢討易肇事路口標誌標線、從法規面修正導入友善行人設計,交通部長林佳龍日前透露,也跟內政部長徐國勇討論決議,9月1日起,鎖定汽機車未停讓行人的違規大執法,提醒駕駛朋友留意。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從1200元至3600元;「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罰鍰從1800元至6400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罰鍰均為300元。
交通部道安會執秘謝銘鴻說,大執法啟動後,汽、機車未「停讓」行人,路政司正研議修法提高罰鍰額度,未來送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罰鍰還將提高至3600元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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