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萬榮鄉紅葉村具有地熱潛力,廠商進行鑿井鑽探,當地族人主張開發前應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行使諮商同意權,自救會總幹事宋虹儀指控,地熱公司卻將族人簽到表,當作同意書送交縣府申請過關,昨憤而赴地檢署按鈴控告業者涉偽造文書,「接著我們還要告鄉公所、縣政府瀆職,更要去總統府前討公道!」
不過,廠商業務開發部經理劉秦甫否認相關指控,他說,申請鑽探過程一切合法,公司6月已經開始鑽探工程,不可能拿7月村民簽到簿去申請過關,且當地屬私人土地依法無須行使諮商同意權,並已取消24小時鑽探,環保局多次勘查也無噪音超標與汙染等問題。他說,公司計畫在當地鑽探1200公尺,現鑽至600公尺深,13日召開部落會議說明。
自救會總幹事宋虹儀反駁,縣府核准是開挖地下水,不是鑽探地熱井,業者6月25日進駐器具,6月29日鑽鑿,這時村民探詢後才知原來是地熱探井,直到7月11廠商才辦說明會,村民要求他們先取得村民的同意權才能進行,且地熱開發公司取7月11日村民簽到簿,送縣府說村民同意開發工程,這是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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