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庫高層指出,根據目前掌握的訊息,建商應該會有兩種方式應變,一是因為客戶無法取得足夠的房貸,而導致雙方解約;二是建商本身借錢給客戶。如果解約,購屋者要支付「違約金」,根據不動產業界普遍的行情,買預售屋的購屋者若到交屋時因為本身現金不足而解約,建商大約會收取購屋者已繳金額5~20%不等的違約金。
另一種則是對於銀行提供貸款不足的部分,由建商讓客戶「分期付款」,通常口袋夠深、本身為大型集團的建商較有這種「本錢」,會由購屋者開票給建商,然後建商再讓該客戶針對銀行貸款金額不足的部分分期付款。
此外,因為央行管制令來得突然,銀行審查中的土建融案也「兩樣情」,若不用送常董會,由總行授權即可放行的案子,即可依照原有的七成、八成通關,但倘若必須送常董會,建商只能眼睜睜的看著案子的成數硬生生被砍。
對明年土建融業務,銀行看法趨於兩極,部分行庫認為仍會溫和成長,也有行庫認為,央行管制成數使許多先前祭高成數搶土建融業務的民營銀行,無法再以高成數取勝,業務反而有「大爆發」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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