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櫃買中心指出,上櫃公司召開、受邀參加法人說明會或具法人說明會相同性質之說明會時,不論說明會名稱為何,只要實質上為法人說明會性質,均應發布重大訊息及相關資訊揭露,對部分條文酌以修正。
上櫃公司對外說明 應與重訊一致
櫃買中心8日表示,為使上櫃公司重大訊息規範更臻完備,公告修正「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本次修正重點增訂上櫃公司向外界及媒體說明已發布之重大訊息時,應與該重大訊息主要內容一致,不得有誇耀性或類似廣告宣傳之發言,並不得提供尚未確定之消息或與事實不符之資料,以免造成投資人誤解或損及投資大眾權益。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