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最後調查認定有傾銷情況,我國將延長課稅期間至2026年。若無傾銷情況,則兩大產品反傾銷稅則在調查完成後落日,財政部則退還已課徵稅額。
碳鋼鋼板反傾銷稅起因於中鋼公司在2013年、2016年針對大陸、印度、印尼、南韓、巴西、烏克蘭等國進口碳鋼鋼板申請反傾銷調查,最後海關定調課徵五年反傾銷稅、適用4.02%~80.5%稅率。
另外,因應燁輝、裕鐵等業者2013年與2016年申請,我國也對大陸及南韓進口鍍鋅鋼品課徵五年4.22%~77.3%反傾銷稅。
如今反傾銷稅期間屆滿,鍍鋅鋼品案原申請人中鋼等六家公司、碳鋼鋼板案原申請人中鋼皆於2021年2月19日提出申請,盼繼續對進口兩大鋼品課徵反傾銷稅。
財政部依中鋼資料判斷,兩大進口鋼品目前可能仍有傾銷情況,因此從20日起展開落日調查,另依照我國平衡稅與反傾銷稅辦法第44-2條規定,調查期間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反傾銷稅落日調查程序為財政部在半年內(最多可延長至十個月)完成初步傾銷調查認定。經部則在兩個月內(最多可延長至一年)完成產業損害調查。財政部獲得兩部完整調查資料後,在十日內提交給關稅稅率審議小組決定最後結果。
依照程序,最快為2022年5月、最慢為2022年10月決定兩大進口鋼品反傾銷稅繼續課徵或落日。
據財政部統計,我國2020年進口涉案碳鋼鋼板共5.3萬公噸,全年課徵反傾銷稅共3,98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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