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四大主軸包括「擴大金融產業發展」、「金融科技創新與強化」、「金融業支援實體經濟永續發展」及「法規及制度檢討與調適」等四大面向,與綠能金融有關的建言,包括設置綠色金融創新應用的實驗沙盒環境、允許太陽能業者將電款請求權轉讓給金融機構或設定質權作為擔保、放寬外國銀行在台分行發行新台幣金融債券的使用範圍、協助中小企業邁向零碳目標之際面臨的轉型風險取得融資。

今年也建言國發會旗下國發基金加碼對金融業投資,金融科技創新園區透過白皮書提案,國發會應將金融業視為「國家重點領域產業」政策,包括爭取國發會在加強策略服務業投資的範圍中,把「金融服務業」或「金融科技業」納為投資項目。

在將太陽能電款請求權開放給金融業者的建言上,進一步爭取發揮「以債作股」精神,讓金融業者對營運不善的太陽能業者行使介入權;在綠色金融創新方面,呼籲效法「沙崙智慧綠能科技城」的作法,讓這類綠能金融沙盒能「遍地開花」。

對於被視為對國內發行永續、綠色金融債券,可作為領頭羊的外銀在台分行,提出大舉放寬可投資空間,從現有的重大公共工程建設、離岸風電或其他綠能產業的投融資,進而延伸到低碳運輸、水資源節約及回收、綠色建築、都更及危老重建等投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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