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靚蕾對王力宏的爆料,被形容是「蕾神之錘」具毀滅性,王父王大中19日凌晨跨海親筆信反擊,文中意外透露兒媳的離婚程序走了近2年,還稱女方有數億元台幣的要求、房子、2名保母、1菲傭、司機及孩子的生活教育費,都已同意交付,但遭李駁斥。法界人士研判,王父可能間接透露雙方部分的離婚條件,李揚言提告,除誹謗外,也不排除與洩漏離婚條件有關。
王大中透過親筆信,越洋控訴李靚蕾拿了億元贍養費。律師何祖舜指出,台灣民事法律中沒有支付「贍養費」規定,除非妻子沒生活能力,或是可歸責的一方要支付另外一方精神慰撫金賠償,但從王父、李靚蕾隔空互批,未提及子女監護權,似乎對撫養權已有共識。
至於王力宏和李靚蕾的離婚程序走了2年,法界人士指出,美國某些州的法律,夫妻離婚須經2年分居,目的是透過「冷靜期」,確定不是一時衝動,經2年協商法院通常都會准許離婚,所以最近才有王力宏「提出申請」的動作。
此外,擅長家事訴訟的律師則指,子女衍生出來費用,應為離婚協議內容,而王是知名藝人,大多會簽保密條款,王父所透露的條件,恐違反兒媳協議;一旦家事鬧上法庭,李還有多少毀滅性武器沒出手?若再爆料,恐非王能承受得起。李也可根據民法,主張王有「脫產行為」,可要求追加脫產的部份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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