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政策宣導與「網軍」議題引發熱議,監委賴鼎銘等人昨天公布調查報告,直指政府政策宣導,未落實標示為廣告及揭示機關名稱,預算編列也未遵守專項編列規定等6大缺失。此外,行政院應督促權責機關,積極查處釐清資金來源,回應外界對「網軍」的質疑。
據審計部資料指出,2020年中央政府轄下22個主管機關,在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包含社群媒體)廣播媒體、電視媒體辦理宣導經費,原編列64億餘元,實際花費15.9億元,然而卻有預算科目表達不清、未依規定每月在各機關網站公布辦理情形等6大缺失。
此案引起監委賴鼎銘、賴振昌、王麗珍關注,今年5月14日立案調查,選擇確有明顯缺失的機關,包含交通部、經濟部、客委會及主計總處進行調查,本月8日該調查報告經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審查通過,昨天正式對外公開。
監委表示,《預算法》在2011年1月修正,已規定政府辦理政策宣導,應標示為「廣告」且揭示機關名稱,但行政機關到2020年仍未落實辦理。接著,立院在2012年已要求行政機關政策宣導經費,應在預算書「妥適表達」及「編列專項預算」,並需定期公布執行情形並彙送立院,但主計總處並未訂定相關作業規範或未落實執行。
報告也提到,預算法今年6月9日再修正後,雖已將辦理宣導費用適用範圍限於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及社群媒體、電視媒體等,但政府辦理宣導業務並非只限於這些媒體執行,特別是社會各界關切「網軍」濫用網路資源,製造高度政治性話題,引領輿論風向,請行政院應督促權責機關,積極查處釐清資金來源,回應外界對政府以宣導經費運用「網軍」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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