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近來公布11月收益,並指出11月單月有虧損,勞保局指出,新制勞退基金運用收益分配,為該基金當年度累積收益辦理分配,並非以單月份盈虧情形分配之,且依勞動基金運用局公告,去年截至11月底累積運用收益為2022億餘元,並非有虧損情形,待基金局今年2月公告全年度運用結果後,勞保局才會依法於3月辦理收益分配,並揭示於勞工個人專戶。

勞保局說明,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第8條規定,新制勞退基金以當年年底為盈虧分配基準日,並於隔年3月底前由勞保局完成盈虧分配作業。

另由於個別勞工退休金繳納的期間、金額均不相同,其參與基金運用獲得收益的貢獻度也有所差異。因此每位勞工朋友實際分配到的收益並不相同,並非直接以當年度收益除以個人專戶數作平均分配。此外,各年度分配入勞工個人專戶收益,需待勞工符合請領退休金條件時,才能併同專戶本金領取。

勞保局說明,勞工領取退休金時累積收益,有不低於以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的保證收益保障。

勞保局提醒,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可以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勞工領取退休金後若繼續工作提繳,得距前次請領退休金滿1年後請領續提退休金。

勞保局指出,如果勞工未滿60歲惟喪失工作能力者,得提前請領勞工退休金;另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或已領取月退休金,於未屆平均餘命或所定請領年限前死亡者,由其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請領一次退休金。

#一次退休金 #收益 #專戶 #勞保局 #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