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通過交通部台鐵公司條例草案,前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交通部應該先回答,政策上,台鐵還要不要在西部跟高鐵競爭?台鐵員工也應該理解,員工權益來自於公司發不發得出錢來,而能否賺錢完全反映在運務品質上面,不是政府願意解決債務就好。

賀陳旦說,最近政府好像很積極說要幫台鐵承擔一些債務,有助於公司化,但是法條本身跟公司化是否成功,沒有絕對的關係,應該還是要知道這個公司未來運務樣態。例如:台鐵還要不要在西部跟高鐵競爭?台鐵東部幹線,是否還要從西部例如彰化等地方發車,中間還要停很多站?最近還聽說6月起普悠瑪號要停鶯歌,表示還是遵循過去思維。台鐵有必要減少競爭風險,降低不必要成本。

賀陳旦說,台鐵員工會擔心如果台鐵有這麼多債務,員工權益一定輪到後面,所以他們希望債務拿掉。「但所謂權益,最現實的就是發不發得出錢來!」能否發出錢來,完全反映在運務上面,運務如果先天環境就是高度競爭,就要拿出品質,包括準點率、安全性或是交通時間短,否則很難跟高鐵競爭,如何有進帳?

賀陳旦進一步指出,就算是台鐵較無其他競爭的東部走廊,是否允許公司化之後旅遊者跟返鄉者票價不一樣,春夏遊季旅遊票價還可以高一點,跟現在航空公司一樣,要做區隔,才能使東部在有可能賺錢時,好好經營。這些定位都不清楚,員工權益從哪來?行政院、交通部一直講公司化,卻不知公司該長甚麼樣,也不願減少班次,或是運價彈性,政策都沒有,光是法條有何用。

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則表示,這次交通部這麼快通過台鐵公司條例草案,然後呢?公司化可以解決甚麼問題?公司化的目的就是希望它賺錢,讓台鐵從4000億債務中起死回生,現在看不到這樣的願景,除了交通部可以宣稱它完成一項政策,這樣怎麼讓台鐵員工和社會大眾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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