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4日清晨,俄羅斯兵分四路入侵烏克蘭,爆發「俄烏戰爭」。台灣受俄烏戰爭情勢的衝擊,以及在中共軍機不斷擾台下,積極提升國防及軍事作戰力量(即戰力),引起各方重視。國防部也於今年起推動新制,舉辦為期14天「史上最硬教召」。在此同時,台灣在兵役制度(簡稱「兵制」)上,應採徵兵制或募兵制,以及現行服義務役期間是否過短等議題,引起各方熱烈討論。

徵兵制又稱義務役制,凡是合乎資格的國民,均依法完成服兵役義務,具有形式上的公平性,藉以充實部隊人力,並期降低政府財政負擔。然而義務役薪資與民間薪資水準相比,會被壓低甚多,有如課徵「徵兵稅」。強制性的徵召,也會影響年輕人的生涯規劃。若是徵用過多的兵員,形成過度勞力密集的戰鬥體,人力資源被低度利用,將會造成社會資源浪費,常為人所詬病。也因有些人千方百計的逃避兵役,明顯打擊該制的公平性。

與徵兵制對應者,則是募兵制,又稱志願役制,是透過勞動市場來招募。從市場價格機能運作言,對於專業技術需求高、職業風險大,且戰技不易被替代者,其薪資水準要高;反之則可以低,需要足夠的資訊來篩選人才。若是以僵化且統一的薪資水準取才,極可能造成生產力高的人不來,來的則是生產力較低者;不夠具吸引力的薪資結構,往往造成家境清貧及職業選擇競爭力較弱勢者從軍。因此,薪資結構要具足夠吸引力,對風險貼水、個人自由度受限等進行合理補償,否則募兵效果將會不如預期。若是國家採取全募兵制,且能適才適所、發揮戰力,人事費用造成財政負擔勢必很重,也可能排擠到軍事投資及其他支出。

由上可知,徵兵制與募兵制各有其優缺點及其限制;採取徵兵與募兵並行制,擷其所長而去其短,應該是個努力方向。基此,為了提升國防整體戰力,對徵兵與募兵之組合上,那些項目具替代性(分工),那些項目具互補性(合作),兩者之最適當的結構比多少,如何隨情境不同而能機動調整,以及後備軍人在平時發揮生產力及戰時發揮戰鬥力等,國防部應有仔細、周全的評估與規劃。

我國憲法第20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在2000年以前,義務役一直是台灣兵制的主流。然自2000年以後,陳水扁總統推動替代役,並將義務役期從2004年逐年縮短2個月,至2008年役期已僅為1年;到了馬英九總統時代後期,為了強化募兵制,義務役期只剩下4個月的「軍事訓練」。至於義務役完役後,儲備為後備軍人。而自2018年以後,募兵制雖已成為主流,徵兵制卻依法不能廢除。近年來,隨著推動募兵制績效欠彰、少子化現象、兩岸關係相對緊張等之發展,人民對兵制的看法也就隨之改變。

依據最近相關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有七成以上的民眾,支持服義務役期恢復成1年甚至以上;然就受到直接衝擊的準役男言,許多人傾向於不贊同。顯然此項議題仍有其爭議,值得理性溝通與討論。日前國防部長邱國正在立法院證實「研擬恢復1年義務役」,且傾向「不修法處理」。我們期待政府在面對中共軍事壓力下,台灣為了發揮應有國防戰力,周全考量在少子化下的役男供給人數、與武器裝備的配合度、與志願役人力之互補性或代替性、政府預算規模與結構、經濟與產業發展等,進行綜合性檢討與整體性謀劃,以期決定在徵兵制下的最適役期,不應受選票壓力而扭曲應有決策。

至於志願役方面,薪資水準應與生產力、任務特質,及戰鬥力做密切掛鉤。在武器裝備日益精密及專業操作下,用高薪招募高科技人才,專業化、科技化、知識性的充實國防戰備與戰力,動態調整與時俱進,才能發揮募兵制的功效。尤其政府所採行的募兵制,薪資結構是否足以招募到所需人才,值得深切檢討並圖謀改進。

台灣與中國大陸的國防軍費投入已呈現相當懸殊的局面,台灣必須採取「以小搏大」的不對稱作戰(Asymmetric Warfare)策略,實乃大勢所趨。所謂不對稱作戰,係指軍力弱者對上軍力強者之戰爭中,追求如何能夠克敵制勝。此種作戰首重發揮嚇阻力;萬一開打,也要足以保家衛國。因此,在當前強調科技戰、資訊戰、網路戰的趨勢下,除戰略、戰術要有全新思維外,政府應有效率的安排兵制,加強現代化的訓練與動員。軍中所需專業人才而民間轉換不易者,則應招募職業軍人長期培養。為期強化徵兵制與後備軍人制度的功能,應合理規劃服義務役之役期與教育召集訓練的強度;並將古代「寓兵於農」精神進化成現代化「寓兵於工商」,有效建立戰時人才與戰技需求資訊庫,平時人才留在民間各展所長,厚植經濟發展實力,一旦遇有戰事,能夠及時積極動員,發揮整合戰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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