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號事故後,行政院端出「台鐵總體檢」,太魯閣號事故過後,交通部也迅速提出「台鐵公司化」。但《台鐵公司條例》草案也被質疑,為何只看到如何處理資產,沒看到台鐵公司化的真正目的,也就是安全改革。關於安全改革,交通部長王國材總是說這是「進行式」所以不必放進《台鐵公司條例》,但檢視跟台鐵安全最相關的人、車、路等關鍵因素,卻發現台鐵通通不及格。
「人」的部分,台鐵血汗班表遲未改善,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台鐵竟提出需要更多人力,用3人輪1天的「四輪三班制」,去取代用2人輪1天的「日夜休」三班制,由於人力實在捉襟見肘,台鐵只好東摳西摳,把部分輔助安全把關的人力抽掉,形成安全隱憂。
「車」的部分,台鐵列車車種多、車齡高,因此交通部便以「採購新車、淘汰舊車」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是,台鐵「重採購、輕維修」,一堆老車缺乏保養也照舊上路,導致故障率高,只好排新車上路,但輕維修,長久下來即使是新車也會過勞。
「路」的部分,台鐵只顧買車,卻沒有設施的配套。當初買普悠瑪號、太魯閣號,卻未考量到傾斜式列車因為受力設計的關係很傷軌道,也容易讓路基軟化,容易造成安全風險,但荒謬的是,普悠瑪號、太魯閣號原本是「東部快鐵」政策的一部分,可是台鐵雙軌化今年底才開始做,因此至今花東仍有長達112公里的路段只有單軌,換句話說東部是「有車,但沒有軌道可以跑」,只好讓普悠瑪號、太魯閣號去跑西部幹線,花東仍然一票難求。
台鐵沉痾已久,照理應該先做安全改革,把人、車、路都安頓好;接著規畫班次,為花東民眾和北桃通勤者提供足夠運能,最後才是公司化,交通部病急亂投醫,改革卻是公司化先行,台鐵百年老店轉型之路看來仍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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