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炒作重罰5,000萬元、私法人購屋改採許可制等措施,立院民進黨團一致支持,認為「有必要嚴懲、管制」,維持不變,行政院因此吃下定心丸,有信心審議時可依政院版過關,並列立院本會期優先法案,力拚完成三讀。
為重罰炒作房價,修正草案規定如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當炒作行為,違者最高可罰5,000萬元。 在管制私法人購屋,修正案明定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改採「許可制」,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行政院6日和立院執政黨團就案進行最後一次溝通,有關禁止預售屋轉售,新增特殊情形排除限制,「避免錯殺無辜」。高層舉例,如買受人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非自願失業、罹患重病,致無力支付買房價款等特殊情形,可以轉售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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