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華針對鄭深池發布六大聲明,包括:首先是希望兄弟四人儘快坐下來談,或委由被充分授權律師進行實質接觸,不用透過其他人所建立的平台。

他也認為要保持集團的完整性,最好的辦法就是解散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及長榮國際二家家族公司,兄弟四人取得各自的財產再去投資所想要經營的公司,取得主導權,亦或是其他兄弟將本人的股權買下,本人願意退出集團,讓其他兄弟共同經營集團事業,否則長榮集團經營權之爭會不斷上演,並延續到下一代。

第二、鄭先生聲明中用「遺族」稱呼繼承人,似有未妥。

第三、兄弟及姊姊係屬同輩,鄭先生自詡為「長輩」,恐有誤導社會大眾之嫌。

第四、長榮各公司目前皆秉持公司治理,由專業經理人治理公司,並未受到經營權變動之影響,但鄭先生的聲明將張家兄弟的家務事連結到「國際和平」實令人費解。

第五、之前許多媒體報導兄弟們皆希望長榮國際董事長由真正的「張家人」來擔任,掌握長榮集團的經營權,然6日選出的董事長並不姓張,且亦沒有實質股權,試問已離開長榮集團二十年的鄭先生,會比持續在長榮任職逾五十年的柯麗卿更能勝任長榮國際董事長的職位嗎?

第六、長榮國際係屬公開發行公司,首重如何創造利潤,回饋股東,提供員工優質的工作環境,鄭先生稱其受張榮發先生大部分遺族委託擔任董事長,是為了提供一個調解兄弟間紛爭的平台,顯然不符合公司治理原則,公私不分,誠非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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