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江姓男子是冷凍蔬菜操盤高手,擔任某食品公司內銷課經理10餘年間眼光精準,自認「買低賣高」替公司獲利無數。但公司卻指控他2017年涉嫌哄抬市場價格、賺佣金,高價屯購皇帝豆,害公司隔年逢市場低價只能慘賠賣出,提告求償513萬元。一審判江操盤合理,駁回公司之訴。高雄高分院認為江採購的價格、品質、數量均屬合理,判免賠,可上訴。

江在食品公司擔任內銷課經理12年,負責統籌內銷冷凍蔬菜採購事務。2017年江以每公斤新台幣137至140元的高價採購9萬多公斤皇帝豆庫存,但當時批發市價才每公斤51.49元,2018年更下跌至每公斤38.07元,公司為避免滯銷過期,只能賤價出售。公司質疑江涉有業務過失,估算損失後提告求償513萬元。

江喊冤稱,蔬菜價格受天候及需求影響,波動巨大難測。他任職期間經手數十餘種蔬菜品項,買賣操作達數千宗以上,替公司獲利無數。2017年第一季皇帝豆價格回穩,他認為該年度價格會持平才進貨,估計能在保存期限內賣光並賺取優渥利潤。但2017年5月公司突然解聘他,找來缺乏銷售經驗的人接手,沒在價格高點脫手,還低於成本價出售,才會虧損。

一審高雄地院查證,當時市場價格確實巨幅震盪。來源商也證稱,他們供貨前須加工處理,價格自然較高,不能直接和批發市價比較。法官認定江無責,駁回該公司之訴。

公司上訴,質疑江哄抬市場價格、賺取高額佣金。高雄高分院認為江採購價格合理,且江男2017年5月就遭公司解雇,不能把2018年的虧損算在他頭上,最後駁回公司之訴,判江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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