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經濟部也公告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及容量分配作業要點,鼓勵太陽光電廠設置儲能系統,以提高電力系統韌性,擴大再生能源設置量,預計2024年底前設置500MW(百萬瓦)光電儲能設備。
能源局組長林文信說,業者提出資料佐證,近期受國際原物料波動影響,光電設備價格上揚,因此修正今年光電躉購費率全年一致、上下半年皆適用費率較高的2022年第一期上限費率,讓業者有誘因加速光電建置,引導廠商於今年依規劃期程完工。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也調整增加大型案場加速設置獎勵機制,針對110及111年度裝置容量10MW以上、5至10MW併聯69kV以上供電線路且有設置或共用升壓站者,於取得籌設許可後,21個月內完工者加計額外費率每度0.0538元,或18個月內完工者加計額外費率每度0.1075元。
經濟部指出,為鼓勵太陽光電發電業參與儲能系統設置,透過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機制保障業者合理利潤,並以競標方式決定儲能系統輸出電能躉購費率。儲能系統需得標後一年內完成建置,將日間太陽光所發電力儲存至儲能系統,在台電公告的夜間指定時段,將電能輸出到電網。
林文信解釋,現有光電設備只要能設置儲能設備就可競標,費率分成能量及容量費率,能量費率計算以光電設備當年獲得躉購費率乘以1.15倍,容量費率看競標結果,兩者結合得出光電儲能業者實際獲得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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