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去年決定新設「數位發展部」,預計將分2處辦公,雲林縣政府積極爭取落腳在虎尾高鐵特定區的行政專用區,日前函文行政院推薦該基地的優勢條件,包括鄰近雲林高鐵站、土地管理機關為雲林縣政府、公共設施完善等,且Google資料處理中心也選擇雲林縣斗六市,歡迎行政院數位發展部來雲林當鄰居。
數位發展部將於8月掛牌,媒體報導初期將分2處辦公,1處為位於台北市延平南路的NCC辦公大樓,另一處則是租台北車站旁的新光大樓作為中繼辦公室,引發輿論質疑。
雲縣府計畫處長李明岳指出,租用新光大樓3層樓1年半租金近7000萬元引起爭議,縣府得知數位發展部有設辦公室的困擾後,即積極在雲林縣境內尋找適當地點;其中,雲林高鐵特定區的行政專區是極佳選項。
李明岳指出,考量數位發展部需顧及交通便利及相關科技產業聯結,雲林高鐵特定區的優勢之一是鄰近高鐵站,基地就在出站100公尺處,步行5分鐘即到達,無論從台北或高雄搭乘高鐵都只約1小時,與南投原址相比可縮短約1小時車程。
此外,土地主管機關是縣府,面積充足、產權單純,立即可使用;且該基地的公共服務設施逐步完善,周邊有虎尾高鐵站、虎尾科學園區、虎尾科技大學中興校區、台大醫療中心、農博公園及布袋戲傳習中心等,新興產業也持續進駐中。
縣長張麗善表示,數位發展部官署若設在偏鄉,可節省1年7000萬租金,更能作為數位轉型的表率,充分展現中央政府將以數位科技解決城鄉發展差距的決心;她也呼籲3位縣籍立委能摒除黨派立場,齊心爭取數位發展部到雲林,打造雲林縣成為智能宜居及焦點產業的新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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