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如蘊說,在國外,房屋經紀人(Agent)是專業的,是被尊重的職業;但在國內,仲介業社會地位似乎並不是那麼高,房仲人員辛苦完成任務後,常被賣房或買方砍服務費,她一直期望可改變房仲社會地位及形象。因此,她在承接一案子時,一定會先跟客戶約定,即使面對全台最大投資客,她一定是收全額仲介費,絕不打折,對於一些不公不義的事,她也絕不低頭!
方如蘊說,在商場講的是「誠信」,因此,她絕不會為促成房屋成交而對客戶說謊,就像她也會幫投資客賣房、但她從不隱瞞,一定向買方據實回答,這是投資客釋出的房子。對於她接手的個案,如果她發現個案是有問題或是有狀況的房子,她絕對比客戶提早縮手,或盡到完全告知及提醒,她寧可不要賺客戶的錢,也不能讓客戶買到不好的房子。
之前不少客人問她是否可買投資客物件,方如蘊說會先告訴買方不要糾結在投資客之前買了多少錢,而要先考慮在此時是否可接受賣方所開的價格,她也會先教客戶從四大面向包括買這房是作「投資、自用、租人或變賣」等方向去評估即可得到答案。也只有講誠信,業務才能延續。(黃惠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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