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台灣綠電交易是採「物理性雙邊購售電合約模式」,亦即以發電與用電端的「電號」為基礎,企業採買綠電必須擁有自己的電號,然而商辦大樓的電號持有人多為大樓房東,這對許多位在商辦大樓裡想購買綠電的企業無疑是一大阻力。為此,經濟部標檢局在2020年推出「再生能源憑證單一電號多用戶交易輔導示範計畫」(俗稱「單一電號多用戶1.0」),協助大樓承租戶與電號持有者(大樓)、再生能源售電業協商,讓企業順利取得綠電與再生能源憑證。

「單一電號多用戶1.0」的綠電購售電合約簽署對象為承租戶,但因為電號的產權仍屬於大樓房東,綠電轉供合約將會改變大樓電費組成及成本,進而影響大樓房東與承租戶之間的租賃條約。假若大樓間不同承租戶與不同的售電業分別簽訂購售電合約,不同的採購模式將造成綠電分配上的困難,若承租戶綠電使用量不及原先契約簽訂量,房東可能還會面臨需吸收多餘綠電成本的問題。

有鑑於上述挑戰,經濟部標檢局在2022年推出的「綠色租賃方案」,將採購綠電的簽約主體從承租戶(房客)轉為商辦大樓(房東),由房東端統一向售電業者採購綠電,並依照承租戶各自用電狀況、綠電需求比例完成綠電用電分攤表等協議。在此制度之下,只要承租戶能清楚說明自身綠電需求,房東只需與售電業者做一次性協商,減輕房東擔任中間角色的負擔,房客們又能順利取得綠電與憑證,致綠電分配更有效率。

許多金融業、國外品牌商為滿足ESG需求,亟於進入綠電市場購買綠電,卻礙於位在商辦大樓內而困難重重;此「綠色租賃方案」賦予房東所屬大樓電號的綠電分配權力,集結眾多企業之綠電需求、提升購電方談判籌碼,並解決物理轉供條件問題,大大降低企業購買綠電阻礙,同時,商辦大樓房東也能以轉供綠電作為招租房客的誘因,攜手更多企業進行減碳與綠色轉型。

此方案讓大樓與承租戶間的綠電分配更有彈性,由雙方自行協議,大樓亦可以依照各承租戶的綠電需求、談定不同的綠電轉供價格,讓大樓內的綠電供給價格回到市場機制,提升房東擔任大樓綠電採購統籌者意願。此外,「單一電號多用戶2.0」的綠電憑證讓與方式採年結計算,亦即承租戶的綠電使用量可以跨月累積、解決月結期間因不足1,000度而無法被換算成憑證的問題(一張憑證=1,000度電)。不過,綠電憑證宣告前提為企業實際用電事實,意即企業取得之憑證數還是以房東出具之綠電用電分攤表為分發依據,企業取得之憑證張數換算成用電度數、不得大於企業實際用電度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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