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台北都更危老已成顯學,高雄都更腳步相對緩慢,尤其城中城大火事件突顯房屋老舊衍生居住安全的議題,工商時報7日舉辦「城市再生、安居高雄」高峰論壇,邀集產官學各界探討都更議題,產業界認為,不應依循台北經驗和模式、拘泥「一坪換一坪」,要發展「高雄特色的都更」。
據統計,相較於台北市都更已核准830件,高雄市目前僅23件,高雄危老重建亦僅核准84件,在六都中排名第五,僅勝過新興城市的桃園。大高雄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洪光佐表示,近年高雄招商有成,衍生許多土地需求,高雄人口很快就會到300萬人,都更在高雄並非建商主要開發案源,建商更習於以購地的方式開發,然而都更危老的目的在於防災,尤其在城中城大火後政府積極推動都更;不過高雄應有屬於高雄都更的方式,否則就會像台北一樣,投入一都更案得花上七至十年。
洪光佐表示,高雄都更不一定用舊思維整合,城中城採用「權利轉換」的方式,即是比起一區一區、一棟一棟整合更有效率的方式。市府可以訂立健全住宅安全的地方自治專法,將屋齡超過30年的老屋分級、健檢並標籤,以權利轉換的方式,透過公辦都更、標售,讓原屋主得到該有的價值,而老舊、有危險的房子公告價值遞減,就更有機會重建。
高雄市都市更新聯盟協會理事長陳永森表示,高雄應有高雄的都更模式,過去都更多集中在北部、從市場的角度出發,建商實施大多多獲利,也建立「一坪換一坪」的普遍認知;但高雄房價水準相對較低,在高雄房價還未起漲前,以此角度來做都更就會停滯,都更應從居住安全和公平正義的角度出發,同時考量功能性、地主權益和發展在地特色,才能發展出「高雄特色的都更」。
高雄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理事長鄭清中表示,都更的癥結點在於權利變換,屋主最在意房屋價值多少,從估價的角度來看,權利變換估價是以土地價值,以及有建物的土地總價值再去拆算土地價值,二者取其高,這樣對地主權益較有保障。
鄭清中表示,南部房價低,即使近年房價上漲,都更可行性出現,但都更案件仍是送件少、醞釀多,危老案件七、八成都是透天厝,多是幾間透天有意願的屋主再擴及鄰地,但對都更者來說,都希望能整合完整街廓都更,在保障原地主權益下,若有釘子戶仍有應公權力介入才會有助推動。
財團法人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指出,居住議題不只是硬體,更重要的是軟體配套、支持性服務的社福政策,危險、不便利的房子應優先都市更新,除了都更,建議政府應進行「青年居住、高齡安居」的投資,提供經濟可負擔的社會住宅、鼓勵中產銀髮家庭可負擔的出租住宅,多元措施解決受困公寓長者下樓的問題,另弱勢社宅包租代管由社會局主政,結合社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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