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局於2022年底公布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第一期競標最終得標及容量分配結果,共計3GW裝置容量將於2026年及2027年併網發電。在7個雀屏中選的風場中,如同第二階段潛力場址、以外資為主要發起人的開發商佔大多數,包括了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丹麥)、科理歐(Corio/澳洲)、北陸能源(Northland Power/加拿大)、風睿(Synera/美國)、法國電力(EDFR/法國)、及天豐新能源(Skyborn/美國) ,而本土參與者/開發商代表則有上緯、力麗及台亞。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再生能源事業服務副總經理蔡宗達認為,自2021年8月正式公布《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以來,經過了長時間的前期開發作業及一年以上的投標準備,這次競標作業的完成,對台灣離岸風電發展是個值得肯定的里程碑。

不過,或許尚未到全面慶賀的時間點;除了沃旭(Orsted/丹麥)及捷熱(JERA/日本)因為考量投資效益或策略發展、於投標截止前夕突拋出不參與競標的震撼彈外,得標開發商目前面臨的種種挑戰,皆將影響著開發商與政府的正式開發合約「行政契約」是否能順利簽署,顯現台灣離岸風電產業正位於關鍵抉擇的十字路口。

蔡宗達進一步說明,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的政策補貼及開發容量不如過往彈性,無台電躉購費率、更多國產化要求及單一開發商開發容量上限,開發商面臨上有鍋蓋下有鐵板情況,對開發商開發風場實已相當棘手。

然而在供應鏈國產化政策下、本土供應鏈量能是否成熟仍尚待時間驗證,目前尚未最後拍版定案的行政契約中所新增的國產化相關罰則,將對未如預期達到所承諾之國產化的開發商產生高額罰金,雖在開發商數次反應之下已有所調整,但對得標開發商最終是否簽署行政契約也埋下了隱憂。

而從此次各得標風場最終得標的價格為每度新台幣0元或0.01元可以瞭解,開發商將不再以售電予台電為目標,取而代之的是透過簽訂企業再生能源購售電合約(CPPA)售電予一般企業或再生能源售電業者。如何審慎分析再生能源市場需求、選定適合的再生能源需求方、評估轉供規則及餘電比例,以協商合約條件、儘速完成CPPA簽署,已然成為開發商之當務之急。

除上述提到的挑戰,蔡宗達強調,銀行融資的順利取得與否是風場能否興建的關鍵決定因素,與其他再生能源相同,離岸風電的高度資本密集以及鉅額資本支出集中於前期開發期及興建期的主要特性,致使銀行融資的可行性(Bankability)成為離岸風電開發商作出最終投資決策時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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